教務處 / 張貼者 教務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08-30 11:07:39 點閱:237
一、依據府教學字第1130325527號函、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」辦理。
二、相關資料如附件,請自行參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