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件期程:113年3月1日至5月6日止。
參加對象:凡公私立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生(含應屆畢業生),限每人1件未獲獎之繪畫創作,且須無異議同意獲獎作品裱框參展。
相關規定、活動流程及獎勵等訊息請洽聯絡人。
聯絡人:劉天富理事長,電話:02-27094392
進階搜尋